跳到主要內容區

Top

修訂本系學士班學分抵免施行細則

修訂本系學士班學分抵免施行細則

  明: 條文修正對照表如下表。

修正後

修正前

二、必修科目限在本系修習。重修時,必須依附件「學分抵免對照表」辦理,課程申請抵免學分時得由授課教師通知申請者進行考試或甄試認定。若有特殊情形,應於開學後一星期內填具抵免學分申請書向系上提出申請,經系課程委員會同意後,方可選修,修習及格後,逕行抵免該必修課。

二、必修科目限在本系修習。重修時,必須依附件「學分抵免對照表」辦理。若有特殊情形,應於開學後一星期內填具抵免學分申請書向系上提出申請,經系課程委員會同意後,方可選修,修習及格後,逕行抵免該必修課。

 

瀏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