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公告】115學年度碩士班考試入學考試面試評分原則
115學年度碩士班考試入學考試面試評分原則
面試考生:依據本校教務處網頁公布榜單之通過第一階段篩選考生
面試日期:3月17日(二),視面試人數多寡安排,必要時將延長至3月18日(三)舉行,以系所公告時間為準。
面試時間:每人為6分鐘,考生口頭報告2分鐘(以專題及個人優秀表現為主,建議以投影片呈現),另4分鐘由委員發問問題。
成績評分級距標準:
第一階段筆試成績:佔50%
第二階段面試成績:佔50%(含面試、口語表達及問題答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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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數級距 |
佔人數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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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90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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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85分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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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79分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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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69分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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