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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110學年度教職員工生(含新生)汽、機車停車證申請或領取相關事宜

主旨:有關本校110學年度教職員工生(含新生)汽、機車停車證申請或領取相關事宜,請查照並轉知所屬。
說明:
一、本校110年8月2日中總字第1100900967號函諒達。
二、自110年8月2日起開放申辦110(效期一年)-111(效期二年)學年度校園汽、機車停車證(109學年度停車證將自110年11月1日起失效)。
三、請按停車證種類分別停放指定停車場,無車證車輛限停來賓停車場,違規者「車輛管理執行小組」依據「國立中山大學車輛管理要點」第七條及「國立中山大學車輛管理辦法施行細則」第五、六、七條規定,開立違規單並逕行拖吊,以維護校園停車秩序。
四、請有校園停車需求而尚未申辦領取110學年度停車證之師生同仁儘速申辦, 網址:https://vehicle.nsysu.edu.tw/ (登入帳密\線上申辦車證)(如附件1-申請車證使用手冊)。
五、各單位邀請來校參加各類研討會或召開會議之貴賓、施工廠商等車輛,如未辦理或未張貼本校110學年度有效停車證,限停放本校來賓停車場(如附件2-來賓汽、機車停車場地圖),並依該停車場費率收費。
六、另為保障夜間校園安全23:00至翌日04:00時,西子灣大門執行進入校園車輛之管制,進入校園之車輛(含汽、機車)均應按規定張貼110學年度有效通行證(或出示本校教職員生證件)始得進入校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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