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1學期菁英博士學位生獎助學金申請事宜
主旨:有關本(115-1)學期「獎勵優秀本國生及境外生(含外國生、陸生、僑生及港澳生)」就讀博士班獎助學金申請事宜,請依說明事項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依本校「獎勵本國優秀學生就讀本校獎助學金要點」、「中國大陸地區博士生獎助學金」及「西灣僑星獎助學金要點」等相關規定辦理, 法規內容詳如連結:https://reurl.cc/b3q9mE。 另有關「獎勵外國優秀學生就讀本校獎助學金要點」之法規內容,請參閱以下連結:https://reurl.cc/Db2XV6。
二、檢附工學院整理之前述獎學金對照表如附件一,請卓參。相關獎學金要點請參閱以下連結:
- 本國/陸生/僑生菁英博獎學金: https://reurl.cc/b3q9mE
- 外國菁英博獎學金: https://reurl.cc/Db2XV6
三、獎助學金續領條件及服務義務:
(一)入學後每學期學業平均成績(GPA)須達3.5(含)以上或經指導教授推薦始具續領資格;未修課致無法提供成績者,需另附說明書並經指導教授或系所主管審核通過推薦。
(二)受獎學生領取本獎助學金期間,須擔任系(所、學位學程)課程教學助理或研究助理。
四、請詳閱獎學金要點文件,申請流程如下:
( 一) 符合申請資格之博士生, 請先上網填寫資料欄位(https://reurl.cc/MW49Qp),並依年級下載及填寫申請表:
1、一年級至三年級博士生:下載「表1.博士生獎學金申請表」( 一至三年級適用) , 網址:https://reurl.cc/74n59d,填妥後檢附歷年成績單(新生免附)及其他有助於審查之文件。
2、四年級博士生:下載「表2.博士生獎學金申請表」( 四年級適用) , 網址:https://reurl.cc/6X7X0V,填妥後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3、「國科博獎學金(甄選類)、(核配類)」
(1) 112學年度受獎生:依據本校「獎勵本國優秀學生獎助學金要點」,國科會獎學金受獎生「應於博士班第六學期前申請通過「國科會補助博士生赴外國研究(千里馬計畫等)」,未通過者,停發第四年獎助學金。」
因此,112學年度「國科會獎學金」受獎生,未申請出國研修者,不具115-1學期國科會獎學金申請資格,毋須繳交成績單及成果報告;申請出國研修者,請檢附出國研修相關佐證文件、歷年成績單與學業研究表現成果報告(附件二)提出申請。
(2) 113、114學年度「國科會獎學金」獲獎生:請系所通知所屬獲獎生繳交歷年成績單(如課程已修畢,須另檢附免修課說明。)與學業研究表現成果報告(附件二)。
4、提醒學生獎學金申請表共有二式(紙本與線上),皆需填寫:
1. 紙本申請表: 「本國及外國學生就讀博士班獎學金申請表」如附件三-1(博士一至三年級適用)、附件三-2(博士四年級適用)。
2.線上申請表:https://reurl.cc/MW49Qp
※ 補充說明1: 本獎學金申請表「被推薦理由/推薦人」欄位(新生可免填)可取代「指導教授或系所主管審核推薦函」,如本欄位不敷使用,可另列一紙說明,推薦人身分可為系主任、指導教授、導師等。
※ 補充說明2: 依據本校「獎勵本國優秀學生就讀本校(學士、碩士、博士)獎助學金要點」第四章第十四點之(四)續領條件與服務義務:「入學後每學期學業平均成績(GPA)須達三點五(含)以上或經指導教授推薦始具續領資格。未修課致無法提供成績者,須另附說明書並經指導教授或系所主管審核通過推薦。」如貴屬學生已完成修課而無法提供前一學期學業成績,須檢附歷年成績單及免修課說明(範本如附件四)。
(二)上述申請資料請於115年9月11日(星期五)前,將相關申請資料繳交至系辦怡文。
五、各類博士生獎助學金(含本國生、外國生、陸生、僑生及港澳生)之獎勵名額,依相關要點合併計算,每一年級以100名為原則,且不得與其他政府補助重複支領。申請人數如未超過則全數補助,若超額,則優先補助本校碩士班或應屆畢業進入博士班就讀之學生,再依各學院博士班名額比例篩選核定之。因補助名額有限,排序結果將作為核定依據,為確保補助資源有效分配,請各系、所、學位學程與學院務必審慎評估並就申請人提供之相關資料,綜合評估後進行排序,俾利後續審查作業之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