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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112學年度全職博士班研究生「研究績優獎勵金 」申請案

主旨:有關本校112學年度全職博士班研究生「研究績優獎勵金」申請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國立中山大學博士生研究績優獎勵金發放基準」及預定作業時程辦理。
二、旨揭獎勵金申請資格、申請時間、獎勵名額及辦理方式,說明如下:
(一)申請資格:
1、就讀本校博士班期間,以本校名稱且為第一單位發表論文獲刊登於SCIE、SSCI、AHCI、TSSCI、THCI 等期刊之博士生(不含大陸地區學生),得於入學後第二至第四學年度(即109-111學年度入學)提出申請。獲獎以一次為限。
2、推薦優先次序:
(1)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且曾申請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博士生赴國外研究(千里馬計畫、臺德三明治等)補助者。
(2)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
( 3 ) 共同第一作者或共同通訊作者(equal contribution),惟同一篇論文僅能申請1次且限1人申請。

(二)符合申請資格者,請填寫申請表並於113年5月15日前,逕向所屬學系提出申請。(請送系辦侯小姐申請)
(三)獎勵名額:20名,依各學院博士生110學年度入學在學人數比例核定,各學院至少1名。
(四)審查標準:
1 、獲刊登於S C I E 、S S C I 或A H C I 期刊之論文, 以JournalCitation Reports (JCR)排名百分比為主,如該論文發表期刊無JCR排名百分比,方得參酌Journal CitationIndicator (JCI) 排名百分比評定之。
2、獲刊登於THCI或TSSCI第一級期刊之論文,以C類論文且排名百分比50%計。
3、提出申請之論文篇數超過1篇時,至多採計3篇論文排名百分比之平均,作為審查論文表現依據。
4、獎勵論文以原創論文(original article)為主,惟A 類論文至多得採計1 篇綜論型論文( r e v i e wa r t i c l e ) 。
(五)獎勵金採基數計,依論文期刊排名分為A、B、C三類:
1、A類論文:論文JCR資料庫分類領域之Journal ImpactFactor(JIF)或JCI排名為該學門領域前(含)10%,每名學生獎勵10個基數。
2、B類論文:論文依JCR資料庫分類領域之JIF或JCI排名為該學門領域11%至25%,每名學生獎勵7個基數。
3、C類論文:論文依JCR資料庫分類領域之JIF或JCI排名為該學門領域26%至50%,每名學生獎勵4個基數。

依據112年4月26日本校111學年度第2學期第6次行政會議修正通過之本校「博士生研究績優獎勵金發放要點」及112年5月8日之本院111學年度第5次主管會議修正之本院排序方式,本獎勵金之本院排序方式如下:

備註1:若論文已被接受但尚未刊登,申請者須檢附論文接受函及作者排序並經指導教授簽核。備註2:如曾申請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博士生赴國外研究(千里馬計畫、臺德三明治等)補助, 申請者須檢附相關證明。 備註3:本獎勵金各系所博士班核准名額以一名為限(資工博、資安博分開計算),如各系所申請案總件數低於本院獲分配名額或有曾獲得國科會博士生赴國外研究(千里馬計畫、臺德三明治等)補助者不在此限。


(六)惠請各學院參考109-111學年度入學之博士生名單,確認申請學生在學狀態後,就其申請案協助依下列步驟及
時程辦理:
1、「填寫線上表單」:惠請學院承辦人於113年5月30日( 星期四) 下午5 時前至線上(https://form.jotform.com/241132294093451)填寫「國立中山大學112學年度『博士生研究績優獎勵金』推薦表單」。
2、「上傳附件」:
(1)推薦學生名單詳細資料表。
(2)推薦名單佐證資料:請將下列佐證資料依序彩色掃描並合併成PDF檔。
甲、已刊登之論文全文或期刊登錄接受函。
乙、2022年期刊排名證明文件。

3、「上傳附件」後,再按「提交」。
4、提交後,線上表單會自動將「線上表單之PDF檔」寄至學院承辦人之電子信箱。請將PDF檔雙面印出,並請承辦人及學院院長簽章後,於113年6月3日(星期一)下午5時前送至本校研發處彙整。如符合資格之申請者眾多,請參酌發表論文質量予以排序。
5、如學院無推薦學生,仍請填寫線上表單並遞送紙本表單。
6、紙本表單送至研發處後,如欲更新表單,請重新填寫線上表單,並於第五項選填「更新表單」,無須重新遞送紙本表單。
三、檢附本校博士生研究績優獎勵金發放要點、112學年度博士班研究生獎學金預定作業時程、112學年度博士生績優獎勵金分配名額表、109-111學年度入學之博士生名單、博士生研究績優獎勵金申請表、112學年度博士生績優獎勵金推薦學生名單詳細資料表各1份供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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