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舊學期轉換期間,有關學生畢業作業相關注意事項說明
註冊組通知以下為新舊學期轉換期間,有關學生畢業作業相關注意事項說明:
一、111學年度第2學期(於7月31日前)已完成口試之研究生,如未能於9月4日(含)辦理畢業離校者,請通知系辦辦理【口試成績緩送】申請。學生也須先完成註冊繳費,俟確認能畢業離校時,再重送新學期口試成績,並請於成績單上註明欲離校月份,始能製作證書,相關程序完成後再通知學生辦理112-1離校手續。
二、8月1日過後才提口試之研究生,口試成績通知單上皆請註明是否有急於註冊日前離校,於8月25日中午前所送之口試成績單,最快可於8月31日辦理離校。
因9月1日始能製做9月份畢業證書,但9/1是星期五,9月4日星期一即為註冊日,故原則上8/28(含)之後才送的口試成績和無法於8月31日前辦好離校手續之研究生,皆請先完成註冊繳費,俟9月份畢業證書製作且文書組用印完成。
9月份原則上最快可辦理畢業離校時間:9月7日(限8月底前已送交之口試成績)。
口試成績單上未註明離校月份者,將不先製做,跨月份未領取者,證書需作廢,新月份證書重製至少7個工作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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