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本校112-1學期菁英博士學位生獎助學金申請事宜
主旨:有關本校112-1學期菁英博士學位生獎助學金申請事宜,敬請各單位依說明事項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為鼓勵優秀學生就讀本校,依「獎勵本國優秀學生獎助學金要點」、「獎勵外國優秀學生獎助學金要點」、「中國大陸地區博士生獎助學金要點」、「西灣僑星獎助學金要點」辦理,法規檔案詳見: https://reurl.cc/8WD4QR。
二、已獲國科會補助優秀博士生獎學金者,免繳交申請表,依國科會規定原系所支應之經費,改由校務基金支應,故無需檢附系所或指導教授配合款之證明文件。
三、已獲國科會補助優秀博士生獎學金者,需繳交中文歷年成績單1份與學業研究表現成果報告(附件二),由系所彙整後再送本處教發中心。入學後每學期學業平均成績(GPA)須達三點五(含)以上或經指導教授推薦始具續領資格。未修課致無法提供成績者,須另附說明書並經指導教授或系所主管審核通過推薦。
四、國科會補助大學校院培育優秀博士生獎學金,入學後第1至第4學期由國科會補助款支應每生每月3萬元,校務基金支應每生每月1萬元;入學後第5至第8學期由國科會補助款支應每生每月2萬元,校務基金支應每生每月2萬元。
五、國科會補助受獎學生應於博士班第6學期結束前申請通過「國科會補助博士生赴外國研究(千里馬計畫等)」,未通過者,停發第4年獎助學金,請務必轉知受獎生及其指導教授。
六、請審慎推薦獎助生名單,本國博士生獎學金每學期獎助經費18萬元(每月3萬元),核給期間為今年8月至隔年1月,由校方及系所經費各支應一半,系所需提供足額經費方可申請名額;外國博士學位生獎助學金由校方提供每月1萬5千元(入學後第1學期核給期間秋季班為當年度9月至次年度1月)。
七、依「學士班學生七學年學碩博育才辦法」入學之博士生,博士班入學後第1至第4學期由校務基金與系所經費各支應每生每月2萬元,系所需足額提供應分攤之經費始得申請名額;入學後第5至第6學期之獎助經費 由校務基金項下支應每月4萬元;若符合延長核給期限之規定者,入學後第7至第8學期之獎助經費由校務基金項下支應每月3萬元。
八、自112學年度起入學學生,由本校碩士班直升或應屆畢業進入博士班就讀者,若經系所或指導教授推薦申請,應納入所屬院系所優先排序名單。若於入學後第1至6學期期間,以第一作者且以本校名稱為第一單位發表論文獲刊登於SCIE、SSCI、AHCI等 期刊,且論文JCR資料庫分類領域之Journal Impact Factor(JIF)獲JCI排為該學門領域前25%,得延長核給期限至第8學期止。
九、受獎學生完成註冊後,除寒暑假外,於受獎期間內離校超過1個月以上者,經查證屬實,得逕行停發不在校月份獎助學金,連續停發2個月者,取銷其受獎助資格。
十、受獎助生於受獎助期間,若經系所或教師認定學習情形不佳,並經系所相關會議決議,得取消其受獎資格,請各系所將會議紀錄送交本校教務處(以下簡稱本處)教發中心。
十一、請轉知有意申請並符合資格學生,務必詳閱獎學金要點文件,申請資料請填寫完整,將以Email為主要通知管道聯繫申請學生,請留意電子信箱。
( 一) 符合申請資格者, 請務必先上網填寫資料(https://reurl.cc/E7qpZa),並再下載、填寫申請表(https://reurl.cc/veQDZA)檢附下列紙本表件,交至各系所辦公室:
(二)新生請檢附:1.申請表一份(含學生職涯發展及學術研究規劃)。2.研究計畫書一份。3.優異表現證明(如發表論文、參與國科會計畫紀錄、得獎紀錄、課外活動等)及其他有助審查之文件。(無則免繳) 4.需檢附配合款同意書(申請國科會補助優秀博士生獎學金者除外)。
(三)在校生請檢附:1.申請表一份(含學生職涯發展及學術研究規劃)。 2.歷年成績單。3.研究計畫書一份。4.優異表現證明(如發表論文、參與國科會計畫紀錄、得獎紀錄、課外活動等)及其他有助審查之文件。(無則免繳) 5.需檢附系所或指導教授配合款同意書(國科會補助優秀博士生獎學金者除外)。
十二、上述申請表件交由系所彙整後,請各系所謹慎審查提供排序名單,再送各院進行排序,請於112年9月11日(星期一)中午12點前,將排序名單送本處教發中心。
相關資料敬請準時繳交,謝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