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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學年度碩士班考試入學考試面試評分原則

112學年度碩士班考試入學考試面試評分原則

面試考生:依據2月24日(五)17:00公布於本校教務處網頁之通過第一階段篩選考生

面試日期:37日(二),視面試人數多寡安排,必要時將延長至38日(三)舉行,以系所公告時間為準。

面試時間:每人為6分鐘,考生口頭報告2分鐘(以專題及個人優秀表現為主,建議以投影片呈現),另4分鐘由委員發問問題。

簡報檔案:簡報內容請務必以「英文」呈現,口頭報告則不限(可中文或英文)

成績評分級距標準如下

第一階段筆試成績:佔50

第二階段面試成績:佔50(含面試、口語表達及問題答詢)

分數級距

佔人數比例

86-90

5

80-85

25

70-79

40

60-69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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