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校111學年度碩士班研究生獎學金獲獎名單(含流用名單)
主旨:檢送本校111學年度碩士班研究生獎學金獲獎名單(含流用名單),惠請轉知所屬獲獎學生,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校「獎勵本國優秀學生就讀本校 (學士、碩士、博士)獎助學金要點」及「西灣僑星獎學金實施要點」辦理。
二、碩士班研究生獎學金金額4萬元至18萬元不等,分兩學期發放,獲獎學生名單詳如附件一。本學年度由研發處公布獲獎學生名單後,將由教務處續辦獎學金發放作業。
三、獲獎學生因故放棄或保留受獎資格者,應填寫「放棄/保留領取資格聲明書」(如附件二),並請系所承辦人將聲明書送至研發處彙辦。
四、請轉知獲獎學生, 入學後第一學期學業平均成績(GPA)須達三點五(含)以上或通過,並經指導教授推薦者,始具續領第二期獎學金資格。未修課致無法提供成績者,須另附說明書,並經指導教授或系所主管審核通過推薦。
五、如有110學年度獲獎學生申請保留期限已屆,且完成復學程序者,請告知研發處承辦人方佳瑄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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