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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112學年度學士班特殊選才評分原則及注意事項

【公告】112學年度學士班特殊選才評分原則及注意事項

一、依據考試簡章指定項目、比例及其進行方式:

  1. 書面審查成績:30%
  2. 面試審查成績:70%(含委員團體面試、口語表達及問題答詢)

二、報到時間:依安排時間提早30分鐘報到。

三、報到地點:國研大樓IR2002(系辦公室)。 

四、面試時間:111年11月25日 星期五 上午9:00開始依序叫號。

五、面試地點:國研大樓IR2008教室。

六、注意事項

  1. 請於安排面試時間提早30分鐘至光電工程學系辦公室(國研大樓2樓IR2002系辦)完成報到,考生簽到完畢依叫號入場。
  2. 應試時,務請攜帶甄試資格審核通知單(請先至本校「特殊選才(海納百川)」報名系統列印)及身分證件正本(身分證、有效期限內之護照、附加照片之健保卡或駕照正本),以備查驗。未依規定應考者,以缺考論,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補考。
  3. 補助參加第二階段甄試低收入戶考生車資(持票根實支實銷),具弱勢學生條件,需依簡章規定攜帶證明文件正本
  4. 面試時間每人為7分鐘,考生自我介紹2分鐘,5分鐘回答問題,考生不需準備投影片。

因校內停車位有限,考生可於海堤免費停車。海堤停車場改採汽車車牌辨識收費系統,請於面試報到時向本系索取停車費費用折扣券(如附檔樣張)。

 

附件:112學年特殊選才面試時間表光電系校園位置圖、國立中山大學海堤停車場QR Code券使用說明

 

承辦人:王怡文

電 話:(07)525-2000 轉4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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