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學年度第一學期學士班大四上學期學生申辦修讀五學年學、碩士學位事宜
主旨:本校111學年度第一學期學士班大四上學期學生申辦修讀五學年學、碩士學位事宜。
依據:本校修讀五學年學、碩士學位辦法(如附件一);現行各系所五學年甄選辦法(如附件二)。
公告事項:
一、有意申請之同學,請至教務處網頁下載或註冊課務組領填申請書(附件三),經導師、系主任簽核後,連同各系所碩士班規定應繳資料於111年11月18日(星期五)前一併送交擬申請之系所辦理。
1.系主任簽核可以備齊應繳資料後送至系辦,系辦統一處理。
2.歷年成績單請加註排名。
二、如對擬申請修讀碩士班之甄選相關規定有疑義,請逕向各系所洽詢。
說明:
一、依111年10月12日第173次教務會議修訂通過「本校五學年學、碩士學位辦法」辦理。
二、為使表現優異學生接軌修習本校碩士班課程,經第173次教務會議通過學生於四年級上學期可提出申請(原限三年級下學期),以利學生學涯規劃。檢附修訂通過「本校五學年學、碩士學位辦法」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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