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年度「臺灣綜合大學系統博士生跨校研究獎勵」第2次 公告受理申請,於111年10月12日(星期三)截止收件,請 查照並鼓勵所屬踴躍申請。
主旨:111年度「臺灣綜合大學系統博士生跨校研究獎勵」第2次公告受理申請,於111年10月12日(星期三)截止收件,請查照並鼓勵所屬踴躍申請。
說明:
一、依據本校111年3月29日中術字第1110002973號函續辦。
二、旨揭跨校研究獎勵,本校業以前函辦理第1次公告。經臺綜大系統研發工作圈研發長聯席會議討論決議,本獎項尚有名額,故辦理第2次公告。
三、申請資格:申請本獎勵之博士班學生,應由臺綜大系統(國立中山大學、國立成功大學、國立中興大學、國立中正大學)二校以上專任助理教授以上教師共同指導,且主要指導教授為申請人所屬之校內教師。每位博士生以至多
領取兩次獎勵金為限。
四、申請獎勵之研究成果:
(一)博士生須為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指導教授及共同指導教授列名共同作者。
(二)成果發表時間為110年8月1日起至111年7月31日間 發表(或接受)於Scopus或Web of Science資料庫收錄之期刊論文(以排名 Q1 優先推薦 )。
五、獎勵金:
(一)每篇期刊論文獎勵最高新臺幣三萬元整。
(二)本獎勵金由申請人、指導教授、共同指導教授平均分配,每位並頒發獎狀乙紙。
(三)期刊論文如為臺綜大系統獎勵跨校短期研究計畫成果一部分,且已獲跨校短期研究獎勵,指導教授或共同指導教授不得參與本獎勵金之分配。
六、檢附臺綜大博士生跨校研究獎勵作業要點、申請表,請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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