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公告本校111學年度第一學期學生就學貸款注意事項
主旨:修正公告本校111學年度第一學期學生就學貸款注意事項,請協助轉知學生。
公告事項:申辦同學請務必閱讀本學期學生就學貸款注意事項。
( 如附件或網址h t t p s : / / a g -o s a . n s y s u . e d u . t w / p / 4 0 5 - 1 0 8 7 -2 8 5 1 5 7 , c 4 3 1 7 . p h p ? L a n g = z h - t w )
一、依據教育部最新規定,如要加貸「校外租屋費」,需檢附租屋契約影本,契約上需有貸款人姓名為準。
二、申貸資格:
(一)學生本人及其父母(已婚者為配偶)合計之去年度全年所得總額(含學生本人工作所得)在120萬元(含)以下者。
(二)享受全部公費之公費生或已獲得政府主辦之其他無息助學貸款者,不得申請就學貸款。
三、申請與對保:每學期都要重新辦理申請與對保,須完成學校申請再至銀行對保。
(一)學校端申請期限:8/17(新生8/22)至8/31,全部申請者都是此期限,至網路註冊頁面左邊〔就學貸款申請〕,登錄貸款資料並列印出「就學貸款申請表」。
(二)銀行對保期限:(待學校繳費單可列印時〔請勿繳費〕,再至高雄銀行網站申請。)
1、第一類者(大一~大四生;碩、博士班無學分者; E M P P 、E M B A ) : 8 / 1 7 至8 / 3 1 。
2、第二類者(大學部修教育學程者以及延畢生;碩、博士班有學分者):10/14至10/24。
四、繳交申貸資料: ( 線上繳件網址: h t t p s : / / f o r m s . g l e / K R J 5 X s k j m m P v F k f s 8 )
(一)繳交期限:8/31前。
(二)學校申請資料:請將資料掃描成PDF或圖片檔貼到w o r d 檔後再上傳。
1、就學貸款申請表(直式列印)。
2、學生本人存摺正面影本。(如無申請書籍費、校外住宿費、生活費等額外費用可免檢附)。
3、新式戶籍謄本影本(限定三個月內的,限111年6 月後申請),或新式戶口名簿影本(最近一次更新的版本)。都需要完整記事。
4、加貸校外住宿費需檢附租屋契約影本
(三)第一類者對保完的高雄銀行「撥款通知書」第二聯:
1、線上對保者:將電子檔上傳到繳件網址。
2、現場對保者:繳交第二聯正本至行政大樓5 樓5008室(可掛號郵寄)。可於開學後至第一週的週五前親自補繳。
五、上述各類學生資料逾期(掛號郵寄以截止日當天郵戳為憑)未繳交者視同放棄申請。
六、承辦人及連絡電話:張益嘉先生,(07)525-2000轉29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