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校110-2學期菁英博士學位生獎助學金申請事宜
主旨:有關本校110-2學期菁英博士學位生獎助學金申請事宜,敬請各單位依說明事項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為鼓勵優秀學生就讀本校,依本校「獎勵本國優秀學生獎助學金要點」、「獎勵外國優秀學生獎助學金要點」、「中國大陸地區博士生獎助學金要點」、「西灣僑星獎助學金要點」辦理, 法規檔案詳見:h t t p s : / / r e u r l . c c / 8 W D 4 Q R 。
二、已獲科技部補助優秀博士生獎學金者,不需重複評選,免繳交本學期申請表,亦不需列入排序,依科技部規定原系所支應之經費,改由校務基金支應,故無需檢附系所或指導教授配合款之證明文件。
三、已獲科技部補助優秀博士生獎學金者,需繳交中文歷年成績單1份與工學院「科技部補助大學校院培育優秀博士生獎學金」受獎學生學業研究表現成果報告,由系所彙整後再送本處教發中心。入學後每學期學業平均成績(GPA)須達三點五(含)以上或經指導教授推薦始具續領資格。未修課致無法提供成績者,須另附說明書並經指導教授或系所主管審核通過推薦。
四、科技部補助大學校院培育優秀博士生獎學金,入學後第一至第四學期由科技部補助款支應每生每月三萬元,校務基金支應每生每月一萬元;入學後第五至第八學期由科技部補助款支應每生每月二萬元,校務基金支應每生每月二萬元,核給期間為今年3月至8月。
五、科技部補助受獎學生應於博士班第六學期前申請通過「科技部補助博士生赴外國研究(千里馬計畫等)」,未通過者,停發第四年獎助學金。
六、請各單位審慎推薦獎助生名單,本國博士學位生獎助學金每學期獎助經費為18萬元(每月3萬元),核給期間為今年2月至7月,由校方及系所或教師經費各支應一半,系所或教師需提供足額經費方可申請名額;外國博士學位生獎助學金由校方提供每月1萬5千元(入學後第1學期核給期間秋季班為當年度9月至次年度1月,春季班為當年度2月至7月),經校方核定並授權經費後,務必按月分次發給。
七、依「學士班學生七學年學碩博育才辦法」入學之博士生,博士班入學後第一至第四學期,學生每學期獎助經費為24萬元,由校務基金與系所經費各支應每生每月2萬元(每月4萬元),系所需足額提供應分攤之經費始得申請名額;入學後第五至第六學期之獎助經費由校務基金項下支應。核給期間為今年2月至隔年7月,經校方核定並授權經費後,務必按月分次發給。
八、中國大陸地區博士生,110學年度前入學學生,每生每學期獎助經費為18萬元(每月3萬元),核給期限至第四學期止(由校務基金自籌收入及系所經費分攤支應)。110學年度起入學學生,每生每學期獎助經費為9萬元(每月1萬5千元),核給期限至第六學期止(經費由校務基金自籌收入支應)。核給期間為今年2月至7月,經校方核定並授權經費後,務必按月分次發給。
九、受獎學生完成註冊後,除寒暑假外,於受獎期間內離校超過一個月以上者,經查證屬實,得逕行停發不在校月份獎助學金,連續停發二個月者,取銷其受獎助資格。若因疫情因素延後返校,其獎助期程自受獎助生實際返校就學當月起算。
十、受獎助生於受獎助期間,若經系所或教師認定學習情形不佳,並經系所相關會議決議,得取消其受獎資格。
十一、有意申請並符合資格者,務必詳閱獎學金要點文件,申請資料請全數填寫完整,將以Email為主要通知管道聯繫學生,請留意電子信箱信件。
十二、符合申請資格者, 敬請務必先上網填寫資料( h t t p s : / / r e u r l . c c / E 7 q p Z a ) , 並再填寫申請表(https://reurl.cc/veQDZA)檢附下列紙本表件,交至各系所辦公室:
(一)新生請檢附:1.申請表一份(含學生職涯發展及學術研究規劃)。2.研究計畫書一份。3.優異表現證明(如發表論文、參與科技部計畫紀錄、得獎紀錄、課外活動等)及其他有助審查之文件。(無則免繳) 4.需檢附配合款同意書(申請科技部補助大學校院培育優秀博士生獎學金者除外)。
(二)在校生請檢附:1.申請表一份(含學生職涯發展及學術研究規劃)。 2.歷年成績單。3.研究計畫書一份。4.優異表現證明(如發表論文、參與科技部計畫紀錄、得獎紀錄、課外活動等)及其他有助審查之文件。(無則免繳) 5.需檢附系所或指導教授配合款同意書(科技部補助大學校院培育優秀博士生獎學金者除外)。
十三、上述表件請交由系所彙整,請各系所提供排序名單,再送各院進行排序,請於111年2月21日(星期一)中午前將文件繳交至系辦怡文。
相關資料敬請準時繳交,謝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