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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校110學年度第二學期學生就學貸款注意事項公告事項

主旨:公告本校110學年度第二學期學生就學貸款注意事項公告事項:詳情請務必閱讀本學期學生就學貸款注意事項。(如附件)
一、申貸資格:學生本人及其父母(已婚者為配偶)合計之去年度全年所得總額(含學生本人工作所得)在120萬元(含)以下者。
二、申請與對保:每學期都要重新辦理申請與對保,須完成學校申請再至銀行對保。
(一)學校端申請期限:1/20至2/8,全部申請者都是此期限,至網路註冊頁面左邊〔就學貸款申請〕,登錄貸款資料並列印出「就學貸款申請表」。
(二)銀行對保期限:(待學校繳費單可列印時〔請勿繳費〕,再至高雄銀行網站申請。)
1、第一類者(大一~大四生;碩、博士班無學分者; E M P P 、E M B A ) : 1 / 2 0 至2 / 8 。
2、第二類者(大學部修教育學程者以及延畢生;碩、博士班有學分者):3/24至4/6。
三、繳交申貸資料: ( 線上繳件網址: h t t p s : / / f o r m s . g l e / K R J 5 X s k j m m P v F k f s 8 )
(一)繳交期限:2/8前。
(二)學校申請資料:請將資料掃描成PDF或圖片檔貼到w o r d 檔後再上傳。
1、就學貸款申請表(直式列印)含學生本人存摺正面影本。
2、三個月內的新式戶籍謄本或新式戶口名簿影本。
(三)對保完的高雄銀行「撥款通知書」第二聯:
1、線上對保者可直接上傳繳交電子檔。
2、銀行現場對保者先將掃描檔上傳到繳件網址,4/6前繳交正本至行政大樓5樓5008室(可掛號郵寄)。
四、上述各類學生資料逾期(掛號郵寄以截止日當天郵戳為憑)未繳交者視同放棄申請。
五、承辦人及連絡電話:張益嘉先生,(07)525-2000轉2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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