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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110-1學期菁英博士學位生獎助學金申請事宜

主旨:有關本校110-1學期菁英博士學位生獎助學金申請事宜,敬請各單位依說明事項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依本校「獎勵本國優秀學生獎助學金要點」、「獎勵外國優秀學生獎助學金要點」、「中國大陸地區博士生獎助學金要點」辦理。

二、於108年、109年已獲科技部補助優秀博士生獎學金者,不需重複評選,免繳交本學期申請表,亦不需列入排序,原系所支應之經費,改由校務基金支應,故無需檢附系所或指導教授配合款之證明文件。

三、已獲108年、109年科技部補助者,需繳交中文歷年成績單1份109-2學期學業研究表現成果報告,由系所彙整後再送本處教發中心。入學後每學期學業平均成績(GPA)須達三點五(含)以上或經指導教授推薦始具續領資格。未修課致無法提供成績者,須另附說明書並經指導教授或系所主管審核通過推薦。

四、科技部補助受獎學生應於博士班第六學期前申請通過「科技部補助博士生赴外國研究(千里馬計畫等)」,未通過者,停發第四年獎助學金。

五、依110年8月26日科技部補助大學校院培育優秀博士生獎學金方案—各院分配名額協調會議決議,各學院分配名額為:文學院1名、理學院2名、工學院3名、管理學院2名、海科院1名、社科院2名,本校共計獲得11名補助。學生每學期獎助經費為24萬元(每月科技部補助3萬、校務基金補助1萬),核給期間為今年9月至隔年2月。

六、請各單位審慎推薦獎助生名單,本國博士學位生獎助學金每學期獎助經費為18萬元(每月3萬元),核給期間為今年8月至隔年1月,由校方及系所經費各支應一半,系所需提供足額經費方可申請名額;外國博士學位生獎助學金由校方提供每月1萬5千元(入學後第1學期核給期間秋季班為當年度9月至次年度1月,春季班為當年度2月至7月)。

七、依「學士班學生七學年學碩博育才辦法」入學之博士生,博士班入學後第一至第四學期,學生每學期獎助經費為24萬元,由校務基金與系所經費各支應每生每月2萬元(意即每月4萬元),系所需足額提供應分攤之經費始得申請名額;入學後第五至第六學期之獎助經費由校務基金項下支應。核給期間為今年8月至隔年1月,得按月分次發給。

八、中國大陸地區博士生,110學年度前入學學生,每生每學期獎助經費為18萬元(每月3萬元),核給期限至第四學期止(由校務基金自籌收入及系所經費分攤支應)。110學年度起入學學生,每生每學期獎助經費為9萬元(每月1萬5千元),核給期限至第六學期止(經費由校務基金自籌收入支應)。核給期間為今年8月至隔年1月,以上得按月分次發給。

九、「科技部補助大專院校培育優秀博士生」獎助名額11名,將併同「獎勵本國優秀學生獎助學金要點」、「獎勵外國優秀學生獎助學金要點」、「中國大陸地區博士生獎助學金要點」名額合併計算,每一年級以一百名為原則,由各院排序後經教務處召開審查委員會審查,並送校核定,補助名額依審查結果核定之。

十、有意申請並符合資格者, 務必詳閱獎學金要點文件(https://reurl.cc/DgGEDj),申請資料請全數填寫完整,將以Email為主要通知管道聯繫學生,請留意電子信箱信件。

十一、符合申請資格者, 敬請務必先上網填寫資料(https://forms.gle/5jDaHsfAXCep4bhX9),並再下載和填寫申請表(https://reurl.cc/YOybQD),檢附下列紙本表件,交至各所辦公室:(一) 新生: 1.申請表一份。 2.研究計畫書一份。 3.優異表現證明(如發表論文、參與科技部計畫紀錄、得獎紀錄、課外活動等)及其他有助審查之文件。(無則免繳) 4.需檢附配合款同意書(申請科技部補助大學校院培育優秀博士生獎學金者除外)。 (二)在校生: 1.申請表一份(含學生職涯發展及學術研究
規劃)。 2.歷年成績單及指導教授或系所主管審核推薦函(申請表填覆推薦理由和推薦人即可免另付推薦函)。 3.研究計畫書一份。 4.優異表現證明(如發表論文、參與科技部計畫紀錄、得獎紀錄、課外活動等)及其他有助審查之文件。(無則免繳) 5.需檢附系所或指導教授配合款同意書(申請科技部補助大學校院培育優秀博士生獎學金者除外)。

十二、上述表件請交由系所彙整,各所請提供排序名單,再送各院進行排序,請於110年9月13日(星期一)前將文件繳交至系辦怡文。

相關資料敬請準時繳交,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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