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il送件申請公告】光電系研究生畢業口試申請可以用E-mail方式送件審核
光電系研究生畢業口試申請可以用E-mail方式送件審核
【依據教育部6月11日臺教高通字第1100072591號來函,函示說明:研究生於本學期已申請學位考試(7月23日截止),且於10月31日前通過學位考試及完成離校手續者,視為109學年度第2學期畢業。故離校系統研究生適用期間為自6月19日起至10月31日止。】
【學位考試申請】至7月23日止
【離校期限】自6月19日起至10月31日止。
疫情期間為方便各位同學申請學位考試並減少接觸,於學位考試申請截止前(為求安全起見,請最遲於7/16前送件),各位同學可以將以下資料依編號備妥相關文件電子檔,請務必以「壓縮檔案」,檔名為:學號-姓名-口試申請(例如:M083090000-王大帥-口試申請)
E-mail至 dop@mail.nsysu.edu.tw
【口試繳交文件】
線上學位口試申請完畢後,備妥以下文件:於口試前15天送交系辦蘇小姐辦理申請審核作業(可以E-mail喔~),待教務處審查通過後,系辦將主動辦理口試委員聘書用印,請務必於申請時確認各位口試委員出席狀況。
1.「學位考試申請表」(如口試改視訊方式進行,請列印學位考試申請表後分別於口試委員欄位手寫註明「視訊」)
2.學位考試系統申請時,務必上傳「論文初稿」及「經指導教授簽名之(a)原創性比對結果報告及(b)研究生學位論文符合學術倫理規範聲明書(如附件),請將(a)+(b)合併為一PDF檔案一起上傳系統喔」 [註] 請於申請階段完成本項次文件上傳,請不要於系統上勾選口試前1週再補件,因疫情關係,教務處審查作業時間較長,本系不受理補件
3.經指導教授簽名之(a)原創性比對結果報告及(b)研究生學位論文符合學術倫理規範聲明書紙本(如附件)。
4.採視訊口試者,請務必於「學位考試申請表」空白處載明協助全程錄影作業之學生姓名、學號、e-mail。
5.「歷年成績單」
6.「碩士班必選修核心課程選課確認表」
7.「論文發表相關證明文件」(例如:投稿研討會論文接受信函要有「Accepted」及論文發表第一頁)(請參考本系碩士班研究生學位考試相關規定第三條)
8.如口試委員資格屬於本校研究生學位考試施行細則第十二條及十三條規定之第三款者,另需提供「博士學位及在學術上著有成就明細」以茲證明,相關證明無固定格式,可列印網頁查詢資料或其他資料足以佐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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