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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鼓勵大學部學生參與專題研究計畫措施」109年度第二期研究助學金發放作業

主旨:有關本校「鼓勵大學部學生參與專題研究計畫措施」109年度第二期研究助學金發放作業及調查填寫事宜,詳如說明,惠請轉知所屬師生並協助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國立中山大學鼓勵大學部學生參與專題研究計畫措施」及本校109年7月14日中術字第10910003941號書函賡續辦理。

二、請轉知獲補助學生依下列步驟,於110年6月21日(星期一)中午12時前繳交研究報告:

(一)撰寫研究成果報告,研究成果報告內容格式不限,惟報告封面格式統一(附件二),並經指導教授簽名認可。

研究成果報告封面須填計畫執行期間(執行期間: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計  個月),請填寫正確的時間與期間,如誤填或未填則須補件。

1.   110.3.1至110.5.31,共計3個月

2.   109.7.1至110.5.31,共計11個月

(二)「學生填寫線上表單」並上傳「附件」:將研究成果報告掃描為電子檔, 於6 月2 1 日前至線上系統https://form.jotform.me/81748147171460 填寫資料並上傳。

(三)「提交」:提交後,研究成果報告之副本將寄至獲補助學生、學院及學系承辦人之電子信箱。經各學院確認後始得請領第二期研究助學金。

三、發放對象及金額:

1、申請但未獲科技部補助大專學生研究計畫者:110年1月1日至5月31日,計5個月,每個月3,000元。

2、獲科技部補助大專學生研究計畫者:110年3月1日至5月31日,計3個月,每個月3,000元。

3、未申請科技部大專學生研究計畫者:110年1月1日至5月31日,計5個月,每個月1,000元。

四、因故放棄執行計畫、執行研究計畫之表現未達指導教授要求或未繳交研究成果報告之學生無法請領研究助學金,請獲獎生填寫「放棄領取研究助學金聲明書」(附件三)並經指導教授、系所主管及所屬學院院長簽章。

研發處告知,考量防疫期間師生接觸機會少,本年度研究成果報告封面之指導教授簽章可從寬處理,除本人親簽,亦可用電子章簽名照相或掃描替代。

五、檢附相關附件供參:

(一)109年度國立中山大學鼓勵大學部學生參與專題研究計畫措施錄取名單。

(二)研究成果報告封面格式。

(三)放棄領取研究助學金聲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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