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訂後「國立中山大學學位論文管理辦法」,自109學年度第1學期起畢業生適用
主旨:檢送修訂後「國立中山大學學位論文管理辦法」(如附件一),自109學年度第1學期起畢業生適用,請查照,並轉知所屬師生。
說明:
一、旨揭辦法業經109年4月29日本校108學年度第2學期第6次行政會議修正通過。
二、本次修正是為提升論文公開率,且顧及本校師生申請計畫、專利、投稿發表及機密保護之需求,修正內容說明如下:
(一)取消「不公開」之選項。
(二)學位論文紙本及電子檔之開放年限、授權書簽署及相關證明資料,區分為:
1、紙本論文:
(1)「立即公開」、「一至三年後公開」由學生及指導教授簽章。
(2)「四至五年後公開」應檢具涉及機密、專利事項或依法令規定限制公開之證明資料並載明原因,由學生、指導教授及系所(學程)主管認定簽章。
(3)授權書樣式如附件二、三。
2、電子論文:
(1)「立即公開」、「一至三年後公開」由學生及指導教授簽章。
(2)「四至五年後公開」、「其他」應檢具涉及機密、專利事項或依法令規定限制公開之證明資料並載明原因,由學生、指導教授及系所(學程)主管認定簽章。「其他」以六至十年為限。
(3)授權書樣式如附件二、三。
三、旨揭修正後辦法自109學年度第1學期起畢業生適用:
(一)109年8月1日起申請學位考試者。
(二)109年7月31日前完成學位考試,9月7日(開學日)以後領取畢業證書者。
四、108學年度畢業生仍採現行管理辦法。
五、本辦法已置於圖資處博碩士論文專區,請逕自下載參閱,如有相關疑義,請逕洽聯絡人:
(一)紙本論文:金毓佩小姐(智慧營運組),分機2425。
(二)電子論文:林世山先生(知識創新組),分機2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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