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校108學年度全職博士班研究生「研究績優獎勵金 」申請案
主旨:有關本校108學年度全職博士班研究生「研究績優獎勵金」申請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校「國立中山大學博士生研究績優獎勵金發放基準」(附件)及發放作業時程辦理(附件三)。
二、旨揭獎勵金申請資格、申請時間、獎勵名額及辦理方式,說明如下:
(一)申請資格:
1、本校106學年度入學之第三年第二學期之全職博士班研究生。
2、就讀本校博士班期間投稿論文獲刊登於重要期刊( S C I E 、S S C I 、A H C I 、T S S C I 、T H C I C o r e ) 。
3、論文發表須以本校名稱且為第一單位發表。
4、推薦優先次序:
(1)第一作者。
(2)指導教授以外之第一作者。獎勵對象若屬equalcontribution,由其協調獎勵額度分配。
(二)符合申請資格者,請於5月11日前繳交申請案(包含申請表(如附件)與佐證資料),至系所辦公室,如申請者不只一名,本系將開會進行排序。屆時若全校所有申請案加總後未達總獎勵名額,由研發處決定名額流用事宜。
(三)獎勵名額:約共20名,ㄧ個學院博士班學生入學第三年在學人數比例分配(四捨五入),各學院至少一名。工學院獲分配額5名,電機、機電、材光、光電、環工等5系所各獲1名,資工與通訊未獲名額。各學院分配名額於推薦排序後若有剩餘或不足者,由研發處統一重新分配。
(四)獎勵金:每名學生10萬元。
三、檢附附件如下:
(一)國立中山大學博士生研究績優獎勵金發放基準。
(二)106學年度入學之博士生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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