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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學年度第一學期學生緩徵延長申請時間自繳費註冊後至9/12

主旨:108學年度第一學期學生緩徵延長申請時間自繳費註冊後至9/12,請協助宣導。
說明:
一、因故無法於今年6月份畢業的學生(含降轉生),會再就讀一學期或一學年,請依據附件的注意須知,進行緩徵延長申請。
二、申請期間為繳費註冊後至108年9月12日止。
三、如為直升碩士班或博士班的學生,請用新學號重新申請。
四、如為服完兵役的學生如要申請儘後召集,申請期間亦同。
五、如有最新異動將公告於生輔組網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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