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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107學年度第二學期學生就學貸款相關事宜。

國立中山大學學生事務處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7年12月27日
發文字號:中學發字第1070801495號
附件:107學年度第2學期就學貸款相關事宜.pdf
主旨:本校107學年度第二學期學生就學貸款相關事宜。
公告事項:
一、申請資格:學生本人及其父母(已婚者為配偶)合計之家庭年所得總額。(由學校彙整申貸資料,送至財政資訊中心進行審查;本學期所得查調為106年度,請先自行核算是否符合標準。)
(一)A級:114萬元(含)以下者,就學及緩繳期間貸款利息由政府全額補貼,其後利息由借款人自行負擔。
(二)B級:逾114~120萬元(含)者,須繳交就學貸款切結書(半額負擔用),始可申貸。就學及緩繳期間貸款利息由政府半額補貼,其後利息由借款人自行負擔,且應自貸款撥款日次月起每月繳付利息,半額利息由借款人自行負擔。
(三)C級:逾120萬元者,不具申貸資格。惟家中如有二位子女同時就讀高中職以上學校,且繳交就學貸款切結書(全額負擔用)及家中另一位就學子女的學生證影印本後,仍可申貸。貸款利息不予補貼,且應自貸款撥款日次月起,每月繳付利息。
二、學校申請時間:108年1月7日~2月12日下午4時止。
三、銀行對保時間:
(一)不貸學分費者(大一~大四生;碩、博士班無修課者;EMBA、EMPP):108年1月11日~2月12日止。
(二)需貸學分費者(碩、博士班有修課者;大學部修教育學程者以及延畢生):108年3月27日~4月8日止。
四、貸款項目、繳交申貸資料等相關事宜請參閱附件;另維護申辦學生之公平性,逾期視同放棄申辦。
五、承辦人及聯絡電話:
(一)生輔組:陳淑卿小姐,聯絡電話:(07)5252000轉2909。
(二)出納組:董素玲小姐,聯絡電話:(07)5252000轉2323。
( 三) 高雄銀行前金分行: 蔡欣穎小姐, 聯絡電話: ( 0 7 ) 2 8 6 3 3 5 8 轉1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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