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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送本校「全英授課教學助理獎勵要點」暨114學年度第 2學期申請獎勵名冊及相關附件

說明:
一、依據本校全英授課教學助理獎勵要點辦理(如附件一)。

二、請於115年6月30日(星期二)前,彙整114學年度第2學期符合資格之全英授課教學助理名冊(如附件二),送交教務處教學發展與資源中心,並檢附學生之「教學助理資格證書」。如通過英語文檢定取得CEFR B2以上者,請另檢附「英語文測驗成績證明」正本及影本各一份(英語文測驗成績證明正本請由系所協助驗證後即歸還學生)。

三、檢附「各種英文檢定標準對照表」及「各項英語文測驗考試標準證書參考範例」(如附件三、四)供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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