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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本校「鼓勵大學部學生參與專題研究計畫措施」108年度第二期研究助學金發放作業及調查填寫事宜

主旨:有關本校「鼓勵大學部學生參與專題研究計畫措施」108年度第二期研究助學金發放作業及調查填寫事宜,詳如說明,惠請轉知所屬師生並協助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國立中山大學鼓勵大學部學生參與專題研究計畫措施」及本校108年7月25日中術字第1081000436號書函賡續辦理。
 
二、請轉知獲補助學生依下列步驟,於109年6月15日(星期一)中午12時前繳交研究報告:
(一)撰寫研究成果報告,並經指導教授簽名認可。
(二)將前揭研究成果報告掃描為電子檔,於6月15日前上傳至https://form.jotform.me/81748147171460。
研究成果報告封面須填計畫執行期間(執行期間: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計  個月),請協助提醒學生填寫正確的時間與期間,並給指導教授簽名,如誤填或未填則須補件。
1.    執行期間: 108年7月1日起至109年5月31日止,共計11個月
2.    執行期間: 109年3月1日起至109年5月31日止,共計3個月
 
(三)研究成果報告之副本將寄至獲補助學生、學院及學系承辦人之電子信箱。經各學院確認後始得請領第二期研究助學金。
 
三、獲補助學生之研究成果報告經學院確認後,惠請學系承辦人協助至本校出納組網頁「請領各類所得管理系統」製作獲獎學生第二期研究助學金之印領清冊:
(一)會計科目:09C0301042,所得類別:00-助學金(大專生專題研究計畫)。
(二)發放對象及金額:
1、未獲科技部補助大專學生研究計畫者:109年1月1日至5月31日,計5個月,每個月3,000元。
2、獲科技部補助大專學生研究計畫者:109年3月1日至5月31日,計3個月,每個月3,000元。
(三)印領清冊核章:請獲獎學生以實驗室為單位,請一位同學於6月8日~6月12日至系辦領取印領清冊給指導教授簽名或核章並於6月15日前送回系辦,並請獲獎學生之所屬學院於「校長授權一級單位主管決行」核院長章(印領清冊金額10萬元以下)。
 
四、因故放棄執行計畫、執行研究計畫之表現未達指導教授要求或未繳交研究成果報告之學生無法請領研究助學金,敬請獲獎生填寫「放棄領取研究助學金聲明書」並經指導教授、系所主管及所屬學院院長簽章。
 
五、為維護學生權益,印領清冊及放棄領取研究助學金聲明書請以學院為單位於109年6月19日前擲送研發處,經研發處彙整後逕送主計室請款。
 
六、為了解本鼓勵措施實施成效,敬請各系所承辦人於109年6 月1 6 日前填寫線上調查表(https://form.jotform.me/61022430700436),協助調查參與本計畫措施之學生是否繼續就讀本校研究所,於109年6月19日前將調查表印出並核章後擲送研發處。
七、檢附相關附件供參:
(一)108年度國立中山大學鼓勵大學部學生參與專題研究計畫措施錄取名單。
(二)研究成果報告封面格式。
(三)放棄領取研究助學金聲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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