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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107學年度第2學期研究生學位考試相關事宜

國立中山大學教務處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8年1月11日
發文字號:中教發字第1080700025號
附件:附件一本校學位考試施行細則.pdf、附件二流程說明107學生申請適用.pdf
主旨:公告本校107學年度第2學期研究生申辦學位考試相關事宜
依據:本校研究生學位考試施行細則、各系所學位考試相關規定
公告事項:
一、本校研究生學位考試施行細則如附件一;研究生學位考試流程圖如附件二。
二、本學期研究生申請暨相關作業流程如下:
(一)申請學位考試期間:108年2月12日起至7月24日止,請上網申請, 網址:http://selcrs.nsysu.edu.tw/edu_apply/edu_apply_login.asp或可由本校教務處首頁學生專區之「學位考試申請系統」進入。
(二)舉行學位考試及畢業離校:
1、本學期未修課者: 申請核可後,方可進行學位考試,系所將學位考試成績記載表(須含論文審查通過)送達註冊組3個工作天 、畢業生辦妥離校手續、並繳交論文一本,即可領取學位證書。
2、本學期修課者:申請核可後,方可進行學位考試,系所將學位考試成績記載表(須含論文審查通過)送達註冊組,需俟學科成績及格,學期結束方可辦妥離校手續、並繳交論文一本 ,即可領取學位證書。
3、本學期提出學位考試之研究生,最遲系所應於7月31日前繳交學生學位考試成績記載表送教務處登錄,研究生可於108學年度第1學期註冊日前(約108年9月中旬,日期尚未確定,請於5月中旬至教務處網頁查詢)辦妥離校手續。
4、學期中畢業離校之研究生,依「學生休退學畢業離校退費標準,以簽領學位證書日期為計算基準日,得退還本學期所繳部份學、雜費(「學生休退學畢業離校退費標準」請至教務處網頁查詢)。
(三)撤銷學位考試申請:本學期提出學位考試之研究生,若未能於7月24日前舉行學位考試者,必須上網申請撤銷,由系所登錄並列印撤銷名單送交註冊組。
(四)緩送名單(僅適用於修業年限尚未屆滿之研究生):
1、本學期已完成學位考試之研究生(即論文考試及論文審查均通過者),因下列原因無法於次學期註冊日前(約9月中旬)畢業離校者,必須由系所上網登錄並列印緩送名單送交註冊組:
(1)尚未達系所畢業要求。
(2)修習教育學程
(3)出國交換/研修
(4)教育實習
2、本學期論文考試已及格之研究生,若未能於次學期註冊日前(約9月中旬)通過論文審查者,必須由系所上網登錄並列印緩送名單送交註冊組,惟僅限緩送至次學期結束日止。
(五)考試無效:
1、因前開第四點第二款緩送之研究生,未能於次學期結束前(109年1月下旬)通過論文審定者,該次考試無效。
2、本學期已完成學位考試之研究生(即論文考試及論文審查均通過),次學期註冊日前(約9月中旬)仍未完成應修課程或未符合系所學位考試相關考核者,該次考試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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