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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學期(107學年度第1學期)課程學分費繳交相關事宜。

國立中山大學教務處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7年10月18日
發文字號:中教發字第1070700945號
附件:
主旨:公告本學期(107學年度第1學期)課程學分費繳交相關事宜。
公告事項:
一、自99學年度起,學分費繳費單採E-mail通知,不再寄發紙本, 請同學逕行至出納組網頁列印繳費單( 網址 https://tfstu.nsysu.edu.tw/tfstu/tfstu_login.asp)。
二、依本校規定,本學期課程學分費繳費期限至107年10月29日(星期一)止,因故必須延繳者,請於前述規定期限內專案簽請辦理。
三、依本校學則第10條第1項第2款規定,學生應於規定期限內繳納依規定應繳納之各項費用,延誤逾規定期限一週未繳清學分費者,則該學期修習之科目全數註銷,即令辦理休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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